学校的校庆将至,大家都兴高采烈地讨论着园游会要卖的东西,用掉了好几节原本可以专心读书的自习课,毕竟身为班上的一份子,温闵榆也不好就一个人做自己的事,那样的人,是会招人厌烦的。

    她虽然不会在班上发表意见,但是该投票表决的时候还是会举手,让票数永远不会少一票。不过她投票的多半是少数人希望的那边,多数人总是会被班上带头的人牵着走,随波逐流,只期望能尽快解决。即便自己不是真的那麽喜欢这个结果,但只要还能接受,都愿意将就。

    可是温闵榆不喜欢将就,宁可是做过努力了却无力改变,她才会接受。她对一切不试图做出改变就将就的人们,感到沮丧。

    只是无论如何,温闵榆都知道自己无愧於心。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。

    後来班上决定卖大阪烧和冰沙,就开始分配排班的人员,不过温闵榆自愿加入美宣组,因为她向来不擅长与人群接触,没办法招揽客人。而且她几乎不下厨,根本没办法负责做大阪烧。所以想来想去,还是甘愿和纸笔相处,剪纸、画画她还是行的。

    「那你就当总召喔!」大家七嘴八舌地说着,将范维育推上台,他倒是还会腼腆地推说不用,让给其他人。不过大部分人早已打定了要他当,其他人哪还有什麽机会。

    「好吧,那就交给我了。」范维育搔搔头,接着挺起x膛,拍x脯,「我一定让我们班大卖!」

    「喔──!」

    温闵榆虽然不喜欢范维育,可是就某些方面来说,她还是佩服范维育的,总是能轻易燃起所有人的斗志,就这点而言,确实很不容易。至少对温闵榆来说,这辈子或许办不到。

    范维育与大家笑闹着讨论,整间教室都是他爽朗的笑声,满满是身为一个十七岁的高中生有的模样。温闵榆总是不明白,到底如何能笑得如此开怀。

    而陆玟茜是副召,因为她做事细心,又很能配合大家,所以大家都放心把事情交给她。在温闵榆眼里,陆玟茜同样是个不可思议的存在,分明与自己同样寡言,甚至b自己内向害羞许多,却可以得到众人的喜Ai与托付,实在令人讶异。

    应该说,温闵榆是惊讶於陆玟茜的配合度高吧。

    若是自己一定不行的。

    她老是觉得自己与这个世界,格格不入。

    星期三的下午第二节和第三节通常是班级活动时间,而社团时间则是每两周一次。这一周刚好就是社课,所以下午第一节的生物一上完之後,大家就脱掉运动服,露出早在上一节就穿上的社服,陆续笑着出了教室。

    温闵榆的社团不必换社服,所以她仅仅是把桌面的东西收拾了下,就拿起搁在一旁的羽球拍,随着人群出去了。

    她是羽毛球社的。

    高一的时候,温闵榆曾经想过要加入b较静态一些的社团,例如校刊社、影剧欣赏社什麽的,不过她一直觉得自己的运动量不是太够,所以作罢。可是参加篮球社她可能C不来,排球又不是打得很好,想来想去就是羽球最适合自己,也是她少数打得不错的球类。

    於是她顺利地进入了羽球社,和她一样加入这个社团的同届普遍与自己目的相同,想运动,想在这两节课的时间活动身T,更想释放某些不足以为外人所道的情绪。因此她和同届的关系还不错,能在打球时聊上几句,然後各自挥舞着球排,把烦闷挥击出去。如此来回反覆,心底便逐渐空了,身T轻了,脑袋就明白了很多。

    所以她很喜欢这个社团,也很喜欢社团活动时间,喜欢看到她那些社员,喜欢和学长姊打招呼时的愉快。这是温闵榆在这所高中里,唯一喜欢的事物。

    「闵榆,今天我们一起打球吧。」

    总是像这样,有人会亲切地呼唤自己的名字,笑着面对自己,然後把自己当成朋友一样,温柔以待。温闵榆希望的,往往是这麽简单而平常的事物。

    却不是太容易能得到。

    那两节课的时间里,她和搭档打球打得很尽兴,两人随意聊着课业和生活,听对方抱怨考试太多或进度太快,然後又聊到了平常的娱乐,她才知道原来自己和别人的确有所不同。他们平常会玩手机、电脑,会看漫画、,放假也会找人一块出去玩,而自己除了待在房间里温习作业,偶尔出去散步,从没有沉迷在大家都有的兴趣之中。